永康企业商标注册要遵循哪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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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企业商标注册要遵循哪些原则

作者:金华德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19 08:49:50

商标在申请注册的时候需要提交很多的资料,一般需要的各种资料都可以在官网或者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找到具体的资料要求,那么在进行申请时,最重要的就是商标名称在各方面的特点是否足以支撑其通过审核。今天我们公司就为大家介绍怎么取名通过率高?关于商标名称这个要点,有一些值得借鉴的参考可以让商标的注册成功率提高一些。

1、避免使用商标法限制的词句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下面这些情况作为金华商标注册的话有很大的可能会被驳回。a、缺乏显著特征b、仅表示商品的质量、原料、功能、数量等特点的c、仅有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

2、中文商标注册风险比较低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市场,给商标起名时侧重点肯定不同,如果企业市场地位是针对中国大陆市场,那么最好选择中文作为商标名。根据商标审查的标准,在审查过程中,中文与图案存在一定的差异。查询时主要通过中国商标网数据库查询,输入需要查询的商标名,即可得到相关的查询结果。在查询图案的时候查询流程就比较麻烦了,需要准确判断该图像所属的元素,并且比对库中的元素,如果选错图案元素将会影响查询结果加大注册的风险。总的来说在给商标起名时还是起中文名称比较好。

3、可以特殊另类但不能通用很多人可能会用一些受大众喜好和欢迎的图案文字作为商标,这种商标可能已经被其他人注册过,所以通过率也比较低。所以选择一些特殊另类的商标通过率会更高。

4、简单的商标更容易通过图案过于复杂的话被导致商标的显著性等特点减弱,导致商标注册的通过率降低。怎么取名通过率高?起一个好的商标名商标注册就成功了一半了,好的商标名不仅是具备以上的条件,同时还要注意不要违反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这部分属于比较专业的知识。我们公司建议可以直接委托给代理公司办理,省去麻烦,节省时间,提升商标注册成功率。

在商标办理工作中,当事人以为别人运用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有关驰名商标维护的规则,恳求维护其驰名商标的,能够向案子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办理部门提出制止运用的书面恳求,并提交证实其商标驰名的有关资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办理部门。

金华商标注册通过正式审查后,必须进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是决定商标能否初步审定和公告的重要环节。那么实质性审查的内容是什么?往下看!商标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后,应当审查下列四项主要内容: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的构成要素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根据《商标法》,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识别。但下列文字、数字不具有商标意义:直接描述商品的一般名称、图形和特性;过于简单或复杂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色彩组合或以上元素的组合;商标的每一个组成部分都不能构成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符号、颜色或上述元素的组合。商标不得与注册商标相抵触。如果商标与他人以前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容易造成混淆。

为保护商标专用权,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不得注册。商标不得与初审通知书中的商标相抵触。初审公告的商标,有优先申请权,受法律保护。新申请的商标与初审通知书中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局将依法予以驳回。商标不得与商品名称相抵触。商号权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确认和保护的一种工业产权。如果新注册商标与另一个商号相同,很容易在经济活动中造成混淆。

因此,注册一个与另一个商号同名的商标是很困难的。者其他文艺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专利权的,不予注册。商标不得与公民权相冲突。公民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将他人的肖像、姓名、艺名、笔名作为商标使用。与国家或国际政府间组织相同或相似的标志;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和对外公布的地名。

哪些没有注册的商标会受到法律保护,绝大部分未注册的商标都不到法律保护,但是生活中也有一些未注册的商标法律会对其进行保护,那么哪些没有注册的商标会受到法律保护?

1、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我国实行金华商标注册自愿制度,一些驰名商标发展时,可能大家的商标法律意识尚且不是很强,导致一些驰名商标虽然已驰名中外,但是还尚未进行商标注册。为了保护这些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我国的法律规定,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应当区别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以避免混淆。与驰名商标的商品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不允许注册。

2、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商标对于这种有影响力的未注册商标,主要是会有一种恶意抢注的现象发生,为了避免恶意抢注给未注册商标人带来的不利的影响,我国法律也作出了一些相应的规定来制止恶意抢注的申请人的抢注行为和对未注册商标人的保护措施。①制定了恶意抢注的惩罚措施。对于恶意抢注,我国现已加大了对商标注册的管理。恶意抢注的申请人一旦符合恶意抢注的构成要件,那么恶意抢注的申请人将因此承担侵权赔偿责任。②未注册商标的商标在先使用权。这种是对商标在先使用权的一种保护,商标在先使用是在商标注册前就一直不间断地善意使用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的申请人是基于善意的出发点,这里要区别于恶意抢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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