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金华商标注册变更需提交什么文件

联系我们

  • 金华德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申请金华商标注册变更需提交什么文件

申请金华商标注册变更需提交什么文件

作者:金华德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1-16 08:18:29

申请金华商标注册变更或者补充登记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登记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变更或补充的证明和查询结果等文件各一式一份;

1、变更/补充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应当提交在线填写并打印的申请表,申请表中的事项应当按要求填写完整;申请人签章应当是原件,并且应当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2、变更证明文件

①自然人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

②法人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交注册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身份证明文件

(详见软件著作权登记相关内容);

4、登记证书

申请人应当提交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

5、查询结果

办理此类登记需对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查询结果是办理此类登记的申请文件之一;

6、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一、盲查期:在进行商标查询当日无法查询或显示查询结果的一段期间(通常是查询日之前的5个月左右)。也就是在进行商标查询时,任何人以任何方法都不能查到在查询之日前的5个月左右时间内,他人是否已申请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标。

二、产生原因:商标局在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后无法立即将之录入商标数据库(每天的商标注册申请量巨大,只有八小时工作时间),因此查询时自然检索不到。然后在数据录入时,由于人或机器的主客观疏忽或失误,在所能检索到商标数据范围内,也不可避免的会出现错或漏的现象。故而,作为官方商标查询网站的中国商标网也表示对数据结果不承担责任。

三、盲查期能否规避:任何商标注册申请所存在的客观自然风险,在现有技术条件下是不可避免的!

2009年,方正起诉暴雪字体侵权索赔4亿,最终获赔205万元。这起案件引发了公众对字体侵权问题的极大关注。你知道吗?商标使用的字体也可能引发侵权问题。我们究竟该如何避免因字体侵权而产生的商标纠纷呢?今天,小编就和大家好好聊聊这些问题,希望能帮到你!

1、哪些常见字体是付费字体?

(1)微软雅黑不免费使用Windows系统默认的字体,比如微软雅黑也会侵权吗?这种字体不是免费的吗?往下看通过图片可知,微软雅黑字体版权归微软公司和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共有。如果是只在电脑上显示,或者临时打印,不用于商业用途,是可以免费使用的。如果用于商业用途,或者用于Windows系统以外的电脑系统中显示文字,就涉及侵权行为。

(2)汉仪字体不免费2017年9月,北京汉仪科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将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经济损失150万元(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汉仪字体的版权是属于北京汉仪科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的。

2、哪些字体是免费字体在申请商标时,我们可以使用不涉及版权纠纷的常用字体,如宋体、黑体、楷体、仿宋体、李体、幼圆等,由于这些字体已经流行了很长时间,版权无法追溯,请放心使用。

3、注册商标时如何选择字体?

(1)选择免费字体如宋体、黑体、仿宋体、隶书、楷书体等,这些字体在安装系统时随电脑提供。也就是说,字体的使用权已经授予使用计算机操作系统的用户。用户再次使用这些字体并不是侵权行为。

(2)使用手写商标注册申请人在注册商标时,可以手写自己的商标名。版权属于自己,所以不怕侵犯字体。(3)自行设计字体如果一个企业认为为了使用两个或三个单词而支付一组字体的费用是不划算的,那么它也可以设计自己的字体。在其他人的字体的基础上进行完全的变形,也就是说,重新创造它。

(4)使用付费字体如果企业觉得这些免费字体不能突出其品牌文化,他们可以从付费字体中选择自己喜欢的字体之一,然后支付版权费以获得使用授权。

注:无论企业商标使用何种字体,都必须保证商标申请使用的字体与《商标注册证》上的字体相同。商标注册成功后,企业必须使用注册证上的字体,字体可以放大或缩小文字,但不能发生实质性的变形或变化。注册商标前,必须正确选择商标字体,不得因一时疏忽而引起将来的纠纷。

在“关于软件专利保护的讨论之一”一文中,作者提出通过“配置方法”权利要求来保护软件,并分析了该权利要求在软件预装配的背景下如何发挥保护作用。实际上,侵权人除了预装软件外,还可以通过软件更新的方式实施侵权。本文从软件更新的现状出发,分析了“配置方法”的主张在此类侵权情形中的作用。

1、软件更新行为随着网络的发展,硬件销售商将对通过网络销售的硬件产品的软件进行更新,以提供新的功能。例如,手机厂商将通过网络发布新版系统软件。用户可以下载软件并更新手机,在手机上实现新的功能。对于软件实现的新功能,如果其他硬件厂商通过软件更新将其复制并安装在销售的硬件上,也会窃取软件开发者的开发成果,应予以禁止。然而,现有的方法专利和产品专利似乎对这种行为无能为力。

对于我们提到的“配置方法”的权利要求,由于软件更新和软件预安装在本质上没有区别,根据权利要求直接获得的产品可以对应于软件更新后的产品。但问题是,对于按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专利法所禁止的只是产品的使用、销售、承诺销售和进口,所销售产品的软件更新不在此列。似乎“配置方法”声明不能应用于软件更新的场景。我不这么认为。只要我们对专利法第11条中的一些概念进行适应性更新,我们仍然可以借助“配置方法”权利要求保护软件开发者的权益。

2、对“销售”概念的理解目前的销售已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一手送钱和一手送货的形式。这也是一种销售形式,用户先付款,卖家在收到一段时间的奖励后提供商品。因此,我们首先要明确,用户支付不应被视为销售活动完成的时间点。目前,销售的商品已不再局限于有形产品。无形服务也可以作为商品出售。更常见的是,有形产品和无形服务一起出售。因此,我们需要明确的第二点是,我们不能把销售内容局限于有形产品。当销售内容是有形产品和无形服务的结合时,仅仅交付有形产品并不意味着销售行为的结束。只有将配套的无形服务也提供给用户,才能完成整个销售行为。

3、“配置方法”声明在软件更新场景中如何工作在定义了上述两点对于“销售”的概念之后,再分析软件更新的场景,“配置方法”的声明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硬件厂商在销售硬件时,会根据行业惯例和用户的共同理解,为未来销售的硬件提供软件更新服务。因此,硬件厂商销售的不仅是硬件本身,更是硬件本身与后续软件更新服务的结合。然后,在用户支付购买费后,卖方的销售行为并没有因为完整的销售商品(软件服务还没有完全获得)而结束。硬件制造商向用户提供软件更新的后续过程是继续交付其所提供的完整商品的未交付部分(软件服务部分)的过程,是其完整销售行为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根据“配置方法”的主张,由于权利人可以禁止卖方销售根据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那么自然可以禁止销售行为的任何部分。因此,可以禁止硬件制造商销售硬件和提供软件更新的行为,因为它们是硬件制造商销售产品行为的一部分。

4、事实上,一个例子可以更好地说明上述观点。例如,一家家具公司生产组装好的家具。用户交付货款后,拿走了家具的各个部件,但没有拿走安装部件。此时,虽然用户支付并参与了部分产品,但并不意味着家具公司的销售行为已经结束。家具公司随后向用户提供安装部件,并派工人到用户家中组装家具,这是家具公司销售行为的一部分。如果家具侵犯了专利权,也应禁止提供安装部件和组装活动,因为它们也是销售活动的一部分。提供家具板材的过程类似于硬件制造商,提供安装部件和装配服务的过程类似于提供软件更新的过程。基于这样的类比,似乎不难理解硬件制造商的销售行为。

 

版权所有:金华德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