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商标注册申请的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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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商标注册申请的三要素

作者:金华德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9-18 08:46:46

1、金华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即商标后期专用权的所有人,国家对商标注册人有明确规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并符合《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其中: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对其生产、制造、加工、选择、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商标专用于其提供的服务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

2、商标注册申请代理选择:我国的国内商标注册,实行商标代理和当事人直接办理双轨制,即商标注册人可以自愿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直接自行办理。外国人申请商标注册时,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从事涉外代理业务的中国商标代理机构在中国境内代理。

3、商标注册条件符合:我国对注册商标的要求也比较严格。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商标才能申请,国家商标局予以受理。

1)商标构成要素:商标构成要素必须具有显著性和易识别性。《商标法》第七条规定:“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组合应当具有鲜明的特征,便于识别。

2)商标禁止条款:商标法对商标命名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其中明确禁止使用的商标名称,如直接代表商品质量、主要原材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性的文字、数字等,与国家有关的敏感词汇,明令禁止。

一、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主要是针对《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商标注册马德里议定书》里的成员国而言,解决商标国际注册问题。其条件是:

1.在原属国设有的工商营业所;

2.在原属国有住所;

3.拥有原属国国籍。另外《协定》规定还必须是在原属国已经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公告,而《议定书》里规定是已注册、已审定、或已申请的商标。其优点之一就是国际注册费用大大低于逐一国家注册。

同时,申请人在12个月或18个月的时间内就知道自己的国际注册商标在各个有关国家得到保护的情况。

二、欧洲共同体商标登记

实行单一商标登记,可以用一份申请表登记欧洲15个国家,登记在CTM(欧洲共同体商标组织)可同一时间得到欧洲15个国家的保障。此种申请还能降低成本,缺点是不容易获得成功,因为只要在一个国家申请失败,整个申请就会失败。

三、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商标申请注册

该组织现有成员14个,凡向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总部申请的商标经核准后,即在这些国家得到保护。

四、逐一国家申请注册

逐一国家注册是指企业通过代理人或经销商或其他方式,到国外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地办理商标注册。一般来说,我国企业可以到巴黎公约成员国或与我国签定有商标注册互惠协议的国家逐一注册。申请逐一国家注册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注册所需的证件,并缴纳所需费用。因每个国家的申请规费、注册费各不相同,所以在提出每个国家的申请时需要缴纳的费用是不同的。

工商局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等八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加强商标国际注册工作的意见》日前正式出台。

据悉,《意见》在对商标国际注册工作进行科学规划的同时,还对未来5年商标国际注册的发展目标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制定国际注册规划、加强国际注册指导、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加强自主品牌运用、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等六大任务。

根据《意见》,将建立商标信息较为完备的基础数据库,完善企业商标战略规划;指导相关重点企业在多个国家(地区)和多个类别商品(服务)上实现商标注册和保护,减少企业商标在海外被抢注或侵权的风险,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深入开展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同时开展企业商标国际注册特别是马德里体系等基础知识培训;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人员的监管,充分发挥代理机构在商标命名设计以及国际注册、运用、保护和宣传推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意见》特别强调,鼓励外向型企业在国际贸易、国际合作中使用自主商标,通过在海外建生产基地、设专营店等方式,开拓自主品牌商品境外营销渠道,推进民族品牌国际化;严厉打击假冒国际知名品牌和自主品牌的违法行为,引导拥有自主品牌的企业积极运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措施,增加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数量,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同时,将通过政府间磋商、商会组织协调等多种形式,积极维护企业商标合法权益,对商标遭遇恶意抢注或其他商标国际纠纷的企业,给予法律援助。

《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作,健全跟踪调查、反馈机制,加大对推进商标国际注册、保护的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形成权责明晰、推进有力的工作机制。

《意见》还就省级财政对商标国际注册进行资金补助问题进行了明确,鼓励通过马德里体系进行商标国际注册,按一类一标一国(地区)或组织为1件计算,每新注册1件马德里国际商标补助资金0.5万元,对通过单一国家(地区)或组织进行商标注册的,每新登记1件商标补助资金0.5万元。

在商业竞争中,每个企业都有不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义务。注册商标成功后,作为注册商标的权利人,也可以对注册商标享有专有权。那么,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内容是什么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并在有关经营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专有权: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享有专有权,任何人不得在同一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同一商标或者近似商标。使用权:商标注册人依法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权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禁止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制止他人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中擅自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权。

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和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无偿或有偿转让给他人。

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其法定继承人可以按照财产继承的顺序继承。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神圣不可侵犯。然而,成为商标所有人的前提是能够成功注册商标。

另外,应当注意的是,商标权具有地域性:商标权的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根据其商标法或区域商标条约授予的商标权,仅在该国家或地区有效,对该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不具约束力。虽然也有国际性的商标组织和一些区域性的商标组织,但这些组织如果没有商标的地域性,就不可能存在。因此,在提前注册商标时,还应注意商标的地域性的存在,并将国际商标注册在一起,这是一种更安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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